总是陷在对过去的懊悔和自责中,无疑是在心理上忍受着痛苦的煎熬,内心承受着巨大的冲突、矛盾和压力,渴望得到家人、友人和各方的理解、包容与接纳,渴望得到来自周围人尤其是相关重要当事人的原谅和宽容。
首先,总是陷在对过去的懊悔和自责中无法走出来,是从道德层面上对自己以往作为的自我攻击。这就需要自己重新面对自己的作为或过错,从理性层面上到底给其他人或社会造成什么样的伤害,这种伤害是客观上无意造成的,还是主观上故意造成的。这是自己对自己道德反思和自我审视的过程。
第二,如果条件和环境允许,可以创设一个道德反思、审视以及自我表白和相互表达的情境,请出受害人或者受害人代表对求助者诘责、表达出痛苦、愤怒、甚至仇恨。同时,在受害人充分表达痛苦愤怒甚至仇恨的前提下,引导求助者表达自已的懊悔、自责,表达对
受害者的真诚的歉意,以及悔过的诚意,如果受害人愿意,可以接受歉意表示原谅。既使不接受歉意不原谅,这种仪式性表达也是对求助人内心实现自我和解也是非常有意义的。
第三,在充分表达的基础上,划清当事人与受害人的界线,划清过去和现在之间的界限。帮助求助者活好现在和自己,引领他(她)接纳不能改变的和已经发生的,以及必须面对的由原来行为造成的各种后果。同时引领求助者做好当下能做的,包括表达情绪,从各种渠道做好补救补偿以缓解心理上的失衡,减轻内心冲突造成的痛苦。
第四,在倾听求助者表达同时,咨询师或重要他人,可以根据求助者需要对求助者行为做出道德评判甚至诘责,而后表达出理解、接纳和对求助者共情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