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在我生孩子的时候,有了一个女人.那时候我和孩子在外地做月子,这个阶段他和那个女人一直同居了3个月.他决定和我离婚.从孩子满月开始就和我找茬吵架,也不回家探望我们,开始我还不知道是因为什么,等孩子4个月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是他在外面有了女人.那个女人也找过我,让我和他离婚.我让他自己做选择,然后他还是选择不离婚,和那个女人分手.虽然他们名义上分手了,却还是背着我在来往.他和我的生活也有800个不乐意,说话总是带刺.我问他,既然选择了还继续在一起生活为什么不能好好过日子.他每天还是很不开心,很不耐烦.
我真的很寒心,明明应该他去承担的父亲和丈夫的责任,他不去承担,还觉得那是包袱.连自己亲生儿子都不管的人,我实在不知道他善良在什么地方,还口口声声说 单亲家庭 没有父母的孩子成长起来不会有影响.
我想离开他,想离婚.因为我才27岁,人的一生还有那么长,我不想生活在一个没有人关心的家庭里,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有这样一个不付责任的父亲.
我想问一下懂法律的朋友们,我该怎么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我能告他重婚吗?我需要有什么样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