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父亲在北京贷款买了一套房,父亲是主贷人,我作为共同还贷人,而且房产证上也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也就是说目前为止,在北京我的名下没有房产)。2010年初,该房子贷款全部还清。想请问一下,新政下,我这种情况在北京再买房,一共能买几套房?如果贷款买房,下一套房是属于首套还是二套?我是京籍集体户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