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按《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抵债资产原为贷款抵押品的,应将其转为抵债资产核算”
根据某商业银行6月l0日发生的下列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1.6月10日向兰新公司发放5个月的短期贷款80 000元,利率为5.04%,办理贷款手续。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2.去年11月10日,对万达公司发放7个月的短期贷款90 000元,今日到期尚未归还办理转账。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3.五星公司提出,将一台设备申请抵押贷款,设备原价150 000元。经信贷部门批准,同意发放抵押贷款100 000元,期限为8个月,利率为5.31%。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4.新兴公司归还去年8月10口借款100 000元,利率为5 31%,办理还款手续。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贷款利息=
5.去年9月l0日,发放给五星公司的抵押贷款130 000元,已逾期2个月,应收利息5294.25元,银行经批准处理,将抵押品设备一台价值为18万元转作银行账务处理。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6.以题5为例,银行实行拍卖抵押品收到货币资金140 000元存入中央银行(使用“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科目),收回贷款本息,剩余部分退还五星公司。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7.以题5 为例,银行实行拍卖抵押品,收到货币资金133000元,存入中央银行。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8.以题5为例,银行实行拍卖抵押品,收到货币资金120000元,存入中央银行,未收回的本金和利息经批准由银行核销。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9.兰新公司持银行承兑汇票一张,面值300000元,到期日为11月l0日,申请办理贴现。经信贷部门批准同意贴现,月贴现利率为6‰,办理贴现手续。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贴现利息=
实付贴现金额=
10.收到系统内开户银行划回已办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150 000元,贴现申请人为新兴公司。编制会计分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