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9年至2010年在东莞工作买了养老保险(社保),后因为工作原因,于2011年1月来到了惠州,并且在惠州参保二个月(2011年2月--3月),这中间社保关系没转过惠州来。2011年4月我去另一家公司上班,到时还能把社保关系转过来吗?请问一下:如果去下一家公司转社保关系,是否这两个月(2011年2月--3月)的保险就没有续上或是不包括这两个月的?在广东省内“社保关系接收函”是通的,不用本人亲自去拿的,社保局会自动传过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