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3-01
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增强其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的能力,促进中国高水平大学与国外知名大学的合作与交流,与其建立稳定持久的学术交流渠道,打造国际化人才培养及交流平台,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财政部于2007年1月设立了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其中,攻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申请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
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身心健康;
类别要求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申请时应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并取得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外语合格证明或外方院校/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申请时应为在读博士研究生(一、二年级),具有雅思、托福、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有效成绩,或是通过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待定);并取得国外留学单位正式邀请信、双方导师共同制定并签字的研修计划;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其中高年级博士生申请人如无法如期在毕业时间内(三年内)完成留学计划,需另向学校申请推迟答辩、毕业并获同意。
要求准备的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②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如无,则从大专阶段起,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
③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博连读生、直博生申请人应提供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④学籍证明(管理处出具)
⑤推迟毕业证明
⑥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
⑦详细的国内、外导师介绍(应着重体现导师的学术成果与能力)
⑧获奖证书复印件(申请人仅需提供最近5年内获奖级别最高的证书复印件,最多不超过3个。)
⑨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包括雅思、托福、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有效成绩,或是通过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
⑩联合培养计划(需国内双方导师确定并签字)
⑩-1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如为英文以外文字书写,请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第2个回答 2011-03-01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规定,申请公费的出国留学:
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者应为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各级行政单位、科研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或注册在读学生。暂不受理无业人员、个体从业者及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3)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须附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5)外语水平须达到留学基金委规定的标准,具体要求请见《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及有关情况说明》。
申请办法
凡符合本简章及有关出国留学项目规定申报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1.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按照“个人申请,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并由留学基金委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及单位的申请。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受理申请材料及对材料进行审核等事宜。
申请者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2)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发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
(3)两份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学者出具并署名的推荐信(固定样式);
(4)工作简历;
(5)获奖证书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6)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7)身份证、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9)体检表原件;
(10)有关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1)《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12)《CSC出国留学基金申请人员信息一览表》。
评审、录取;
签约公证、交存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