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事情由派出所做笔录,私了,会不会记入档案,对今后有没有影响

因为点儿事儿,说不清,反正就是人东西丢了,非说我拿的,强行让给人写了私了赔付证明(自愿赔款......),在这证明上也签了字,派出所也去做了询问笔录,在询问笔录上也签了字,这样会不会被记入档案,对今后的升学和参加工作有没有影响??
派出所的笔录上只问了事情经过,奇怪是并没记录上让我签字的那个证明的事儿,这是啥个计录法??
是不是两样东西往一块儿一放,就说我有前科了??????/
妈 的,社会真黑暗,警匪都一家了
大哥们,给兄弟我说清楚点儿啊,俺还没毕业,谢谢了啊@@@

不会记到档案的.

最开始做的是询问笔录 是对受害人或者当事人做的
对犯罪嫌疑人做的是 讯问笔录 性质是不一样的。
他们要是只给你做了询问笔录对你什么影响也没有.只是调查取证的一步.
强行写的私了赔付证明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即使你签字了.(前提是强行)

有什么问题你还可以问我 我是公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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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一般案底是指犯法、犯罪记录的证明等,如果没有被法院判刑一般都不会留下案底,就算去公安局报案或立案也是一样。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个回答  2007-03-31
不算有前科,但算个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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