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之前就和老婆性格不和,她眼光短浅,但是争吵过后一般还是听我的。
可是结婚以后却变本加厉了。什么事她都是和我意见不一样。而且还不听劝告,一意孤行。所以我觉得再生活下去实在没意义了。弄的两人都痛苦。
我想知道的是,我和她离婚了,孩子归谁抚养?孩子才生下来两个多月。喝牛奶;但是她没有经济来源。现在家里的一般开支都是由我负担。
离婚了,我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么?
她就想要孩子,可是我不可能把抚养权给她的。那要怎么做呢?
追答相关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是协议离婚,她不愿意基本上是没办法。如果是起诉离婚,你可以想办法证明她无法养好孩子,而你可以给孩子更好地成长环境。若起诉离婚,现在需要她起诉才行,不过你们的情形法官应该是不会判离的。如果实在无法忍受,建议先分居两年,到时就会判离婚,而且那时孩子也过了两周岁。如果你的经济条件和其他方面更好,拿到抚养权的把握就很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