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签了3年的合同,其中明确标识了有3个月的试用期,到本月26号转正。
由于有更好的工作机会,所以我打算辞去这份工作。
是不是只要我提前3天向公司提交辞职申请,就可以走人了
工资什么时候能拿到?
因为马上就要去别的城市,所以想辞职就立刻拿到本月的工资,不知是否可以
劳动法有这方面的规定吗?
如果公司说必须下个月发工资的时候才能给,这算违法吗?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新录用劳动者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劳动者工资的,除非你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也可以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给你。劳动者试用期辞职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计算。但是如果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则该约定因违法而无效。此时,劳动者的工资应按照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计算。
试用期辞职,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辞职到期三天之内结清所以的工资,并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