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提供的机械租赁,应该属于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是17%。
如果劳务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应该以取得销售额,即收取的所有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适用税率17%计算缴纳增值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即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以及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的征收率计税,但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且必须单独核算。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那就简单了,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地税以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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