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农业户口还是非农户口,父母的承包地都是不能继承的,这是土地性质决定的。
据我所知农村土地承包的家庭承包责任制形式已有40多年的历史,由于基层干部尤其村干部的素质和责任性不同,加之近几年农村土地的贬值,在农村相当部分农村的管理已很放松,什么原则政策法律已走样不少。非农业户口的子女能否继承农村父母亲的承包地这一个问题来说吧,具体实施中存在的乱象太多了,不是办什么手续就能继承的。
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个人只是从集体哪儿承包到土地进行耕种,以前承包地还要缴纳粮税,现在粮税免了,还给种粮农户有补贴。用专业术语讲的话,就是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户只有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所以,不管子女户口性质是什么,土地不属于私人财产,是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的。
在农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在二轮土地承包时,都是按照户内人口来分配承包的土地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家庭联产承包,其核心要以就是每一个家庭成员都是土地承包人,承包权利都是相同的,在家中有人去世以后,其承包的土地由家庭成员继续承包,村集体不能收回。这里我们要分清楚,这不属于继承。
对于非农户土地问题。新修订实施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对于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要按照农户意愿,如果农户不愿意退出,在承包期内,村集体不能收回。如果只是户内部分人员转为非农户,其原有的承包地由其家庭成员继续承包,村集体不能收回。在承包期到期后,非农户是不会在获得农村承包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