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帮帮我!急!

是这样,我女朋友办了一张广发银行的可透支卡,现在她托她的好朋友甲给注销掉,但是甲没有这么做而是将卡给了乙(我们并不认识乙)。现在乙可能将卡进行消费产生了4000多元钱欠款!!现在我们怎么办好呢,我们已经将卡挂失,这个费用怎么要回来呢!是到公安部门报案还是到法院起诉乙,其中甲有责任吗?谢谢大家,拜托了感激不尽!跪下了

第1个回答  2007-03-14
建议你们先和甲协商解决此事!万一协商不了,可以先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直接到当地法院对甲提起民事诉讼。
甲与你女朋友之间属于无偿的民事代理行为,而由该行为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于甲的过错造成的)应当由甲来承担。(当然甲可以再向乙进行追索!)
第2个回答  2007-03-14
报警,甲有责任,如果你们有证人可以证明你女朋友托付了甲去注销的话。如果没有证人他也有责任,别人的信用卡他怎么有权力转交给别人。
商家也有责任,没有发现不是本人在用信用卡。
第3个回答  2007-03-15
三个人见个面.看能不能私了.让乙来负责这4000元的还款.

如果乙接受了,那大家都没事了.

如果他不接受,那再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

因为毕竟还牵扯到自己的好朋友甲.能私了就私了.

如果对方不同意,咱们用了法律的手段,对甲朋友也没有不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07-03-14
如果你女朋友给甲的时候没有明确的责任状,大概甲就没有什么具体的责任了。
这个问题还是去律师所搞清楚比较好。我感觉需要打官司,直接报案最后应该还是要告到法庭的。
第5个回答  2007-03-14
先报案先!甲有没有责任,要看你们能不能证明你委托他注销是真的!最好咨询一下银行,过了免息可是要给利息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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