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我女朋友办了一张广发银行的可透支卡,现在她托她的好朋友甲给注销掉,但是甲没有这么做而是将卡给了乙(我们并不认识乙)。现在乙可能将卡进行消费产生了4000多元钱欠款!!现在我们怎么办好呢,我们已经将卡挂失,这个费用怎么要回来呢!是到公安部门报案还是到法院起诉乙,其中甲有责任吗?谢谢大家,拜托了感激不尽!跪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