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判刑。个人非法倒卖石油是违法的,涉嫌非法经营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七十、非法经营案
个人或单位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当然,并非所有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都可构成非法经营罪,而必须是情节严重者始当构成。非法经营罪作为一种经济犯罪,其所谓“情节严重”,首先应当考虑经济衡量标准。
譬如:经营数额特别巨大;销售金额巨大;获利数额较大;造成合法经营者的严重经济损失;给国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等等。
此外,诸如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或者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者,亦可视为情节严重。像某些经营非法出版物、非法经营化学危险品等行为,就有可能出现上述情形。
由于“情节严重”与否关乎罪与非罪的界限,因此宜由法院作出具体判断。
非法经营罪中“违反国家规定”的理解:
第一个层次,如果一个行为没有违反国家规定,而只是违反了比国家规定位阶低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当然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第二个层次,如果一个行为虽然违反了国家规定,但该国家规定未将该行为作“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并且刑事司法解释也未将该行为解释为非法经营罪的行为方式的,也当然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第三个层次,如果一个行为虽然违反了国家规定、并且该国家规定将该行为作“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但刑事司法解释未将该行为明确解释为非法经营罪的行为方式的,也当然不构成非法经营罪――比如无照经营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法经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