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主动开除我可以得到些什么补偿

我是在XXX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工作,从事销售工作,2014年7月9号入职,3个月试用期内转正(杭州这边分公司开了3年,据我了解的公司就我一个人在试用期转正),2015年8月28日早上本来是和同事一起约了客户去谈续费的,正在准备去的时候杭州这边的负责人把我叫到办公室说我不适合这个工作,我自己确实最近几个月业绩不好,我向她争取,如果下个月业绩还是没有提高,我会主动辞职的,她很明确的主不给我时间了,然后去谈续费的事也换人去做了,但是在我写离职申请的时候,我依照事实情况,是要在劝退一栏填写的,但是杭州这边人力资源说公司不允许这样做的,不可以写劝退的,而且说这样做对你以后工作也不好,我说没关系,事实是怎样那就是怎样,但是她还是坚持说公司不可以这样的。从我本来要去跟客户谈续费到被辞退也就2分钟的时间,我根本没有一点心理准备,而且事后几天的时间,公司这边没有一个人联系我,最后我实在没办法了,我联系了总部的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她说是会了解一下这个情况,我目前只想根据劳动法得到我应有的补偿,但是公司的意思是不会给我那么多。而且总部的人说分公司的负责人没有开除员工的权利,并且人力资源说接收到我的材料上面写的也是离职,而不是被辞退,反正就是一大堆的忽悠。当时写的那张辞退的表格我还保留着,我现在该怎么办,我还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么?请大家帮帮忙 谢谢
我根据劳动法第40条和第47条要求公司赔偿我2个月的工资,工资按照底薪标准(也有说是按照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赔偿),大家都知道销售的底薪会有多少,但是公司觉得太多了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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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02
直接打电话都当地社区的人事劳动保障局,他会告诉你怎么处理。而且你原来的公司也会联系你的,追问

他们没有主动联系过我 本来就算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是我这边主动联系公司的,几天都没有联系的

追答

这件事情不能不了了之,要保护自己的权益,嘿嘿过来人

第2个回答  2015-09-02
如果公司是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
如果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即:按照以上计算方法得出结果后再乘以2。了解用人单位解除用工劳动关系(辞退)的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按照劳动法的话,你要求赔偿2个月的工资是有点多了哦,因为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你现在工作了一年零一个月,只能赔偿你一个半月的工资的。你去仲裁也不会赢的。因为与法不合追问

还有一条可能你没看到 我是去谈客户前几分钟被告知的 是没有提前30天通知的 这个是有一个月的补偿的

追答

你怎么一说,那倒是,加起来应该是2个半月的工资才对。去申请仲裁吧。你要的不多

追问

但是现在问题是: 他们在我辞职的时候 我写的是辞退,人力资源不让写 反正就是这样写公司不允许的 最后我写了辞职 现在他们就以这个为依据了 而且总部那边觉得分公司负责人没有权利开除员工 意思就是总公司现在还没有开除我 现在不想赔偿我 还要我去上班 我找哪说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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