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出了些情况,高手麻烦指点一下,感谢了。
案例如下:
户主从甲处买装修材料,甲和我朋友较熟,叫我朋友去东家家里装修,工资由东家付。后我朋友装修过程中受伤,医疗费3万,误工费1.5万。户主和甲都不愿意出,我朋友自己垫了3万医疗费。事故原因是我朋友装修过程从人字梯摔下来,人字梯是户主提供的。装修前,户主提醒说人字梯有点问题、不稳,我朋友认为自己经验足,没有在意,故造成此事故。问:责任该由谁承担,怎么解决?我朋友和户主之间没有合同,应该只是口头的合同,就是干完活付钱
再说,户主没有什么钱,追偿起来会麻烦。甲是老板,有些钱,能不能以承揽合同的关系要求甲赔偿?或者从公平原则角度叫甲赔偿部分?
这个问题是调解好还是打官司?假如打官司,告一个还是两个?户主输的话,又没有钱,怎么执行???
感谢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