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超过还款日期4年了,借款合同还有效吗?

如题所述

无效了,民事诉讼有效期是三年,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扩展资料: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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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26
您好,民间借贷案件,若在此四年中间一直在追索债务,那么诉讼时效中断,借款合同有效。建议当面咨询律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7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民间借贷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法的普通时效的可变期间,一般时效为2年。但是符合中止、中断、延长的法定情形时则长于2年,最长时效为20年。因此,民间借贷超过还款日期4年的,借款合同是具体情况才能确定是否还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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