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去年就到期了,公司也一直没有续签,我也没有注意到这方面,那么现在想要辞职,还需要提前30天吗?如果不想提前30天呢?
那这么经济补偿是我的工资还是哪一块,公司没有续签劳动合同,那是不是要按照劳动法里面规定的每个月要给我双倍的工资呢。如果说我这个月自动离职,那公司会把上个月的工资给我吗,如果不给我该怎么办?
经济补偿金不属于工资,其是对工龄的一种补偿方式。若通过劳动仲裁方式的,可以以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不足部分,并要求解除现有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至于公司会怎么做,不是我能回复的问题。
我是想问,如果公司不给上个月的工资我能够受到保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