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没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后就去劳动局告公司索赔,社保有买,工资一天都没拖过,怎么这样?

如题所述

  劳动者可以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7-07
你好!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是政府强令公司必须签的,用意是保证就业者的基本权利和利益,解放劳动者的生产力,确保政府的税收和其他利益的实现。你想一想,几千年前有劳动合同没有?没有吧。那时,就业者是什么状况?奴隶、手工业者、或农民,或包身工吧。就业者凭劳动合同可以对抗公司的某些不法行为,如不安全生产、克扣就业者工资等等。如果你不签,一旦发生纠纷,公司有很多手段,而你除了你自己,没有多少凭据来确保劳动之外的其他利益,如休息、社交、公民权等等。因此,签书面的劳动合同对中国普通人而言,非常重要,也非常必要!!!
你们公司这个方面的确没有做到位,存在疏忽的问题。追问

多谢各位的回答,因公司也是新开没多久,确实是疏忽了,到现在才大概知道一点。因员工也没提到要签合同,可她自动离职后,又去起诉,真没想到,觉得很冤。还差10天就满一年了,是不是要按一年来赔双倍工资啊?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了?

追答

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你们现在要做的是赶紧把现在公司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还有基本的社保,要不然他现在一告,把事情闹大,一查起来,公司不仅仅要赔钱而且会受到行政处罚,处罚规定是每人好像是500,不晓得现在数目变了没有。
应该是10个月20天的工资吧,(这里的工资指的是平均工资)是从第二月开始算的!

第2个回答  2011-07-07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注意:此处的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7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签的,从第二个月起即应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这是法律的强制性条款,用人单位违法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单位也不用想不通,劳动者依法申请仲裁索赔,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个人认为用人单位应当吸取教训,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7-08
可以就没有签订合同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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