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毕业,学校发的
户口迁移证上写的迁移地址是:江西省德兴市人事局
就业报到证地址只写了: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我有几个疑问:
1,首先户口迁移证上的地址和就业报到证上的地址不一致,可以落户到迁移地址吗?
2,迁移地址写的是人事局,那么我落户是去人事局还是派出所啊?
3,因为我家是在德兴市(县级市),生源地是上饶市(地级市),但是就业报到证上的地址写的是南昌的地址,我问过老师,她告诉外省学生的档案,学校只是把档案寄到一个地址(也就是南昌的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然后再由当地往下发。那我的档案会被下发到哪里呢?怎样能查到呢。
4,没有找到工作的还要拿就业报到证报到吗,如果要的话,我是到南昌去报到,还是到档案被下发的单位报到?(问题是我现在还不知道档案会被下发到哪里去了)
5,户口迁移证上的迁移地址原来写的是江西省上犹县人事局,因为我的户口是德兴市银城镇迁出去的,所以我让学校的老师改成江西省德兴市人事局,并加盖了当地派出所的章。不过当时起先那个老师不肯给我改,说让我去找就业指导中心,但是我没去就业指导中心,他后来就又给我改到德兴市人事局,因为档案是就业指导中心管的,我在想,我的档案会不会去了上犹县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