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路口绿灯时过马路,被一左转弯汽车碰到,左脚脚踏骨折,对方负全责,到医院,医院让休息一个月,交警队调解时,对方听说我月工资在二千七八,还要付看护费,营养费什么的,就趁我到公司开工资证明时溜了(说出去吃饭),然后就不愿到交警队调解。。。。。打电话给他,他推三阻四的,还说让我们要起诉就起诉好了,交警队也没有扣他的行驶证啥的。。。。
只是这么一点小事,我和老公两人在外打工,现在老公去上班,我一个人住在租的房子里,还打算休息半个月,能走了就去上班,实在没有时间去起诉啊啥的,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啊?难道就这样算了吗?
我想知道,如果我就这样把这事谅这里,会对他有影响吗?
是我伤了,他负全责,又不愿意调解,我不想去起诉,就这么算了又不甘心(虽然医药费他付了,但毕竟还要卧床休息一个月的,而因为是车祸,这段时间公司是不支付一分钱工资的)。。。。。。
求帮助。。。。谢谢了。。。。。问题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