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2个独立的房子,前面经营,后面居住。但前面开店的房子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该房自1998年开始营业至今,且营业执照等齐全,都是用的土地证办理的营业执照。现在有开发商来拆迁,请问我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商用房屋”进行补偿吗,如果不可以,最低可以要求什么补偿呢?谢谢! 我在黑龙江省,如果您比较了解当地法规更好,十分感谢!先80分,如满意追加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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