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被同事偷了,我却没有确切证据,怎么办?

我有个同事在移动营业厅工作,某天下班后,把装钱的信封放在库房里(2884元),后来忘了拿,10分钟左右后去找,钱就不见了,那个地方除了工作人员外,其他人都不能进去.
后查监控录像,在这10分钟内,前前后后有7个同事进去过,前2个人说看到过信封,后5人说没有.出现这件事后,已经报了警,但这不属于偷窃,属于遗失,没有证据确定是谁拿了.而领导(即她们营业厅的主任)却要她负全责任,要她赔偿全部损失,并对她说,别想辞职一走了之,如果她这样做,那么就会报警.
现在我同事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请大家给个意见吧.
是警察说是遗失,不属于盗窃.而且我同事去那做事才2个多月,其他的工作人员都是老员工,并且每次跟领导说起这件事,她只是叫我同事多回忆,多想想,是不是搞错了.

  钱款被偷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警方经过审查确定是否立案,如果立案后可依法侦查查找证据进行破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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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4-13
你朋友是有相应的责任,因为她忘记了。但是钱是丢在办公室,而且可以肯定是内部人员做案。既然警察不予立案,那么只能由营业厅主持彻察。
当然,营业厅也是有责任的,毕竟这个是遗失在公司内部,我想你们可以去查找下法律资料。。。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04-14
营业厅一般都有监控录像的,看看不就明白了.~!
你朋友的确不应该走,走了不就成了畏罪潜逃了.已经受了委屈,再等委屈几天,等把事情搞清楚了再走也没什么啊.
有一点是非常值得注意的,如果你能确定你朋友不是监守自盗,那么如果负责人要她赔钱,千万不要给.原因有二.1:给了就从侧面给人你的确是监守自盗的,2:又不全是你的错,凭什么要你给 ?
楼主好好琢磨琢磨..
第3个回答  2007-04-14
这不是丢钱的问题,是人际关系、工作作风的问题。我们应该反省。再说了把丢的2884元钱加一个小数点或者再往前移一点,那样心情就不那么糟了。捡到再多的钱也花的完。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第4个回答  2007-04-13
废话,这肯定是盗窃,
这个问题很搞笑,主任简直是智商有问题,不从法律角度看,搞笑这个事情难道管理层没责任,她不拍脑子问问自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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