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对对象不同。
省公积金中心一般针对企事业单位或省内达到省管级别机关的职工;市公积金一般针对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社会团体等普通企业职工。
二、运用范围不同。
省公积金可以在全省内使用,运用范围较广;而市公积金只能在市内使用,运用范围较狭窄。
三、组合贷款还款方式不同。
使用组合贷款买房的,如果申请了省公积金贷款,可以先还商业贷款部分,再还公积金贷款部分;而使用市公积金贷款的。则需按一定比例同时偿还。不过,具体政策应以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为准。
四、使用条件限制不同。
而市公积金是按使用公积金的次数来看的,如你第一套住房没有用公积金,那第二套住房你的公积金贷款是按首套住房来算,即首付30%。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
一、省直公积金和市公积金的区别:
1、购买者不同
省公积金一般是铁路单位,国家机关单位买的,一般的企业都是买市公积金。省公积金直接交纳单位为**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公积金的管理单位为**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可用地点不同
省公积金可以在全省内用,市公积金只能再市内用的。
3、还贷方式不同
贷款为组合贷款,省公积金的话,可以先还商业贷款的部分,再还公积金贷款的部分。市公积金,则需按定的比例同时还,可能年限会比较长。
4、占的比例不同
省公积金和市公积金在贷款额度上会有一定的差别,一般来说,市公积金可占70%,省公积金则占50%。
二、个人一手房异地公积金担保贷款须知:
(一)、申请贷款条件
1、所购住房位于长沙地区范围内且属省直公积金中心认证楼盘。
2、借款人在湖南省内其他地市中心(长沙市中心除外)有公积金账户且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补缴的不算),且住房公积金至少应缴交至申请贷款前2个月。
3、申请办理贷款职工及配偶符合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管理的相关规定(逾期期数不超过连续3期,累计6期)。
4、职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含本套房购房提取)的,须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以下情形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1、购买的同一套住房已申请提取了住房公积金的;
2、职工家庭现有两套(含)以上住房的;
3、职工家庭已有一套住房产权面积超过120平方再购房的;
4、职工家庭已注销三套(含)以上住房的;
5、职工家庭购买别墅、多层联体别墅、商住两用住房(含公寓)、商业用房申请贷款的。
6、职工家庭(含本人和配偶)现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本中心公积金贷款和其他中心的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金额
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可贷额度低于20万元的,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
最高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
1、缴存职工家庭(包括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房价款的80%。
2、缴存职工家庭首套房已转让注销,无其他房产,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执行首套购房贷款政策,贷款金额不超过房价款的80%。
3、缴存职工家庭拥有1套120平米及以下住房(包含有一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两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20平米及以下),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
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比例为4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
4、购买精装修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普通自住房政策。
(三)、贷款年限
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男性职工60岁,女性职工55岁)。
(四)、贷款流程
咨询和领表 → 审批和签约 → 办理抵押 → 发放贷款
1、咨询和领表:借款人通过电话、网络或现场咨询确认贷款资格,网站下载或现场凭购房合同领取贷款申请表。
2、审批和签约:申请资料送至省直公积金中心营业厅,贷款审批后,借款人办理合同签署手续。
3、办理抵押:抵押人协同开发商前往房地局办理抵押见证。
4、发放贷款:所贷款项由受托银行直接划到售房单位,借款人或开发商专管员凭本人身份证到中心营业厅柜台领取办好的放款通知书和委托贷款凭证客户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