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继承问题

我爷爷在农村有个老房子,生有2儿三女。老大结婚后村里给批了一块地他就分家出去了,其他的3个女儿都嫁了出去,我父亲在年轻的时候出外打工已经吧户口迁了出去,按照农村习俗家里的房产就是老大一份老二一份,老大已经批走一块地分家了,所以按理来说爷爷奶奶住的房子就应该归我父亲所有,家族所有人平时也是这么认为的。
后来爷爷奶奶都过世了,但是没有立遗嘱,家族的3女1男一起去公证愿意放弃继承权给我父亲,当时公证的只是房屋所有权,但是农村拆迁最关键的是土地使用证,也就是农村宅基地,这个证上的名字至今还是我爷爷的,公证处管村里不管只能这么放着、。我想问问如果拆迁的话我的姑姑大爷们还有争的权利吗

其实,只要你父亲继承了你爷爷的遗产,他可以到土地管理部门去把土地使用证上的名字改过来得啊!首先,你父亲是你爷爷的法定继承人,你姑姑大爷们又去公证放弃继承权,那么,只要你父亲拿着公证处证明,和你父亲的身份证,你爷爷奶奶的死亡证书,户口本,土地使用证,到土地登记部门去改了,就雷打不动的,是你父亲的了。
另外,即使你父亲没这样做,你姑姑大爷既然已经公证放弃你爷爷的遗产了,他们也不会再来要了吧,即使要,他们本来已经放弃了的权利,并经过了公证,是不能再享有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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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26
1、直接地说,没有。
2、你手上握有当初去公证处公证获得的公证文书,确定那三女一男放弃了你爷爷的房产的继承权,这就可以了——这个房产属于你父亲,公证的文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3、你所担心的是那块宅基地,这个应该也没有必要担心的。根据现行法规的规定,农村的土地包括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而不属于任何个人;农民的宅基地,只有使用权,不是所有权。宅基地使用证上的名字可以通过过户的办法转移到你父亲的名下,这只要你爷爷同意即可,事实上已经同意了,不难解决。
4、拆迁时,对于宅基地的补偿,由于它的所有权不属于个人,因此,它的补偿款不一定能够到你们的手上。一般都是给了集体的;即使给你们补偿,那恐怕也是十分有限的——除非那个开发商口袋里钱多。真正拿到大头的补偿款,还是那个房产的补偿,这是重头戏。
综上所述,如果仅仅是为了宅基地的补偿问题而犯愁的话,那实在大可不必了。
第2个回答  2011-03-26
引用一句成语“皮之不存毛将焉乎”。土地是房屋的承载体,房屋与土地密不可分。如果公证处对房屋进行公证,证明房屋为你家所有,也就证明土地使用权归你家使用,这不存在任何争议。问题是公证处不给你们公证,说明你们的房屋还没有办理分家析产公证;没有分家析产,今后家族的3女1男都有主张权利的可能。
第3个回答  2011-03-26
经过了公正的就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只要没有经过法院将公证书撤销,其他人无权争利。
第4个回答  2020-12-22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能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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