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无贷款证明是指公积金缴存职员按照规定缴存公积金,没有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证明。一般情况下是办理组合贷款、异地公积金贷款等情况需提供。
开具条件:
1、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没有办理过公积金贷款。
开具所需资料:
1、身份证;
2、受托人身份证、关系证明(委托配偶或直系血亲办理);
3、公证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
开具流程:
1、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公积金中心业务网点提出开具申请;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且对资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开具未贷证明。
获取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未贷款的证明:
1.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管理中心咨询台打印《XX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资金明细查询》,并加盖查询专用章;
2.本人持《XX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资金明细查询》到个贷科贷款业务受理柜台,由个贷科在《XX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资金明细查询》上出具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未贷款证明,并且加盖贷款审批专用章。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即公积金异地贷款。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则负责出具公积金缴存证明。公积金缴存证明一般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到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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