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12分,罚款200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性记12分,罚款200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购买的新车、牌照丢失等原因并不能成为不悬挂牌照违法上路的借口。如遇车辆牌照丢失或损毁,车主应及时到车管部门办理补领、换领手续,同时,补领、换领牌照,不可驾驶无牌车辆上路。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未悬挂临牌及临牌过期的,一样会被记12分、罚款200元。
扩展资料
公用车也需要上牌照
自2004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就已明确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殊车辆,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相应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不少地方的公安部门针对少数民警不遵守交通法规,开“霸王车”、“特权车”损害公安队伍形象的现象,取消了“0牌”公安专段民用号牌,全部换发地方号牌。
但一些职能部门“特权车”借“执行任务”之名,随意违章,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现象仍然屡见不鲜,这也揭示一些地方常见的执法的“潜规则”——执法部门的“特权车”受罚如同太阳会从西边出来那样,让人们少见多怪。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按无牌车上路处理 新车在4S店门口被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