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6月借了四千给一个高中耍的好的女生,她说是要还前男友的钱,等年底就还我。
因工作原因把钱借给她之后就没怎么联系过了,当18年3月份时再想联系她就找不到人了,什么都换了,听其它朋友说她那段时间用她妈妈生病为理由到处借钱(她妈妈根本没有生病)。现在知道她的住处我该怎么找她还钱(当时没有借条)
遇到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
有两种途径,一是法院诉讼 二是法院调解。
一:向法院打官司 前期准备:
向被告居住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诉讼前建议先到省级的网上诉讼平台看一下, 需要准备的材料,也可以通过网上诉讼。
网上具体需要:电子版诉状(这个在诉讼平台可以创建),原告和被告基本信息,电子版的证据(借条,如果是QQ或者微信需要保留原有聊天记录证据),及你和对方身份信息(如果不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将对方的基本信息尽可能的填全,比如:单位,出生年月日,住址等)电子版最后签订法院确认送达书。
网上诉讼提交以后,一个星期法院会告知你审核通过,让你到法院将上述的诉状,证据,个人信息,确认送达书纸质版送到法院窗口。
二:法院调解阶段:
让后转入调解,当然这个调解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拒绝,如果调解一般在15天内,法院通知双方到场协商,并且在法院的监督下 出具具备法律效益的还款协议,这个还款协议不包含违约金等因果关系造成的借贷人损失。 如果对方在协议日期之内没有归还完,你可以持协议不用经法院审判,直接到执行局申请执行他。
优点是不用经法院审理 宣判,节省时间,缺点是适应于一般借贷关系,不支持违约金等。
三:调解失败 法院审理 宣判阶段:
如果调解的你觉得不满意仍然可以拒绝,让后签字,等待转入业务庭。
调解失败,业务庭一般会在7天内将你的案件进行排号,分理,确认主审法官转入到民事庭,与你电话确认,并告知你开庭时间,让你等待传票。
一般这个开庭时间在3个月以上时间
如果一审过后,对方不论到不到场或仍然拒不还,也可能对方上诉二审(对方上诉二审一般就是故意拖延时间),二审一般维持原判,这个时候按照一审原判的时间过后,你持法院判决书到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这个时间一般为一两个月,执行局会给对方下达限制消费令,责令对方30天内申报自己名下的车房,银行存款,贵重物品,理财证券保险等并冻结对方名下所有财产,执行局没收对方财产司法拍卖,并司法拘留对方。
最后法院向你返还钱财,一般民事诉讼从你提交诉状到宣判在3到9个月时间,法院执行这个时间另算,在此期间你也不用急,可以在诉状中加上按照现有银行贷款利率被告要承担违约金与利息。
下面照片,我以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为例
的确家里没事,只是单纯的骗钱自己话,她找几十个朋友借钱,多少都借
现在和她所谓的前男友结婚了,孩子都快生了
如果她没有合理理由经济困难的话,你可以直接找她讨回欠款。如果她是你描述的这样人,不排除她会拖延或者耍赖,所以你也要做好思想准备,这个钱可能要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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