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同事,在公司上班1年多了,也签了劳动合同,深圳户籍,今天15号正式离职,办理手续时,公司人事说这个月的社保不给她交了,这个合法吗?
这个月的1-14号都有在上班,如果公司应该交却不交,是到哪里投诉?
正常情况原公司是应该为员工交当月的社保的,不过还是要看用人单位的具体规定,作为离职员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去了解或者沟通社保问题:
可以跟负责员工社保公积金的人力资源专员沟通,了解公司的具体规定;
可以跟直接上级沟通离职时的相关问题,包括社保缴纳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不再缴纳离职当月的社保,可以跟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沟通,是否可以本人承担全部费用,由单位缴纳;
如果离职方的用人单位确实不给缴纳,可以跟新东家进行申请,不过一般也是要个人承担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