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爸只有我一个女儿,后妈有两个孩子,他们结婚时后妈只带过来一个女孩,她家另一个孩子送给别人抚养了,没过来过,带来的这个女孩在我家呆了几年就回他奶家了,长大结婚后才又回来我家,我爸有一个房子跟我后妈在那住了快三十多年了,他们俩说以后这个房子我们两个女儿一人一半,这种口头上的协议有效吗?我想问在我爸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这个房子该如何分配,都哪些人能分到,比例是多少,请详细说说,谢谢
对于遗产,首先要分清楚是父母婚前的财产还是之后的财产。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各方婚前的财产属于各自所有,由各自的子女进行继承。如果对方子女对老人进行了赡养的话,可以依法分得部分财产。对于父母婚后的财产,首先要在父母之间进行一次划分,在划分之后划归于过世方一方的财产再由未过世的父亲或母亲与过世方子女共同进行继承。
后妈带过来的女儿赡养了我的父亲,我爷爷奶奶也都过世了,那你的意思是这个房子由后妈,我,和后妈的女儿我们三个平分吗?而且还是只分我父亲的那一半是吗,如果后妈有一天也过世了她那一半是不会给我的,那你的意思是我爸的房子实际上我只能拿到大约17%,那83%都给了外人是吗?法律上不会这么不公平吧?
追答如果你后妈的女儿赡养了你的父亲,那么他有继承权。那么你父亲的那50%则由你、后妈、后妈女儿平分。至你你后妈将来过世,你是否有继承权,先要看她是否有遗嘱,然后再看你是否有赡养,她那50%的份额由她自己处分,你无法强制继承,这样是公平的,因为房产本身是你父亲与后妈的财产,不是你父亲一个人的。
依据:继承法
房子是我爷爷的遗产是留给我父亲的,后来进行了翻盖,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怎么原本我们的祖宅分来分去都分给了外人啊,我怎么都想不通,如果我爷爷要是知道这样的结果当初怎么也不会把遗产留给我爸爸的,心情真沉痛,不是因为钱,而是因为我们祖上最后留下的这点东西就快消失了,我们这个家族的根没了,谢谢你不厌其烦的解答
追答那要看现在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如果现在房产证上是你父亲和后妈的名字,那么没有办法,这个房产就是他们共同财产,如果这个房子的房产证上只有你父亲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没你后妈的份额,100%归你你亲所有。但是就算100%由你父亲所有,你父亲过世后你后妈与她的女儿也是有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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