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人员,在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按揭,不含二手房),购房金额在50万元以上或购房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购房者三代内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的成都市区户口;购房金额在30万元以上或购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购房者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的成都市区户口;购房金额在15万元以上或购房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一名成都市户口(购房者本人、配偶或已成年子女其中一人的户口)。购买两套以及两套以上住房的,购房金额或面积可以合并计算。
二、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人员购买商贸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以及其他非住宅用房(含按揭房),且在我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有实际住所,符合入(立)户条件,购房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购房者三代内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的成都市区户口;购房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的成都市区户口;购房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购房者本人的成都市区户口。非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单位购买商贸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及其他非住宅用房,购房金额在30万元以上且在我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有实际住所,符合入(立)户条件的,可以申请指定办理一名成都市区户口。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