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产权的房子到期后怎么办

如题所述

40年产权的房子到期的是土地使用权,房子一直都是户主的。到期后房主不想使用或者继承,国家收回。房主想继续使用需申请延长土地使用期并补缴出让金。如房主想继续使用但国家不批准,那么国家回收土地并作出相应的补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0-02
不会。根据《物权法》,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根据立项不同,【使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你说的40年产权的是指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使用权;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产权为50年,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

看看这张图就明白了, 房屋产权年限啥意思。

图:房屋产权年限啥意思

到期后怎么办?有法可依。大致可以归纳为:到期会自动续,补个差价就可以。但是,怎么补,补多少,目前的《物权法》没说,之后怎么办?舆论给出的解决方法主要有三种:

1) 重签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

2) 国家收回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对业主进行补偿。

3) 国家回收土地,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有耐心可以看法条。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还有一种情况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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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3-26

在正常情况下,房屋年限有40年、50年和70年三种分类,70年的主要是指普通住宅,50年的指工业用地,40年的主要是指商业用地。房屋产权其实不仅仅包括房屋的产权,还有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购房者对房屋的使用权是永久性的,而这所谓的40年的产权限制主要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房主只是租用人。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在房屋40年产权到期后,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况:①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②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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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9
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房子产权到期后可以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1-01-02

40年产权的公寓,到期后怎么办?对此做了深入而全面的分析和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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