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的是小车在小车道上正常形式(上缓坡),速度50多点,见一摩托车逆行穿过双黄线与我小车相撞,速度很快撞上小车前右上角,在相距100米样子一边鸣笛一边刹车,最终相撞。摩托车人员有受伤,伤情不大,无骨折。小车右前大灯、叶子板、轮胎损坏。医院费用由我垫付,保险公司也已经取样,交警还未出事故责任,想请问下这样的交通事故情况责任如何划分?责任如何认定?
摩托车、小车均有证,无酒驾。
但是交警还说我还要出钱给他。这样认定书对摩托车来说没任何作用。
追答也许就是因为对方受伤了,警察误解了。或者是你并不是遵守了交通法,对方有理
医药费是我给的。现在交警责任认定摩托车占主要责任。但还说估计我还要出赔付钱。这没道理吧。
追答不要理他们,让他们法院起诉了,指不定谁出钱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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