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12-18
如果销售方能够找到的话,可以直接带着货物到商家,与商家协商进行退货处理,如果销售方已经找不到的话,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进行举报投诉,申请由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出面进行处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2个回答 2019-12-07
我劝你马上过去找店长退款,这是门店圈钱的一种营销手段,直接把差不多两千多块打进店铺的账户。有一天店铺关门了,你去哪里找人给你存话费。话费都不是经过营业厅的,而是店铺直接操作存进你话费的!一个人怕的话就多带几个人一起过去,主要不要怂,趁人多的时候过去,过去直接说叫你们店长出来,不要管他怎么说直接说退款,不退你就报警,打工商局投诉,让他们过来解决!!
第3个回答 2019-12-23
他是不可能存在欺骗行为的,你也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欺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