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工资结算时间 离职时间怎么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2-13
1: 用人单位裁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

  2008年1月1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对裁员有详细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判断单位的裁员是不是合法,你可以参照上述法律的规定。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4-25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一般离职当天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结算完毕工资,但有部分用人单位需在下一个工资发放日按月发放工资。按月发放剩余结算工资是按照离职劳动者离职前的实际出勤天数和日平均工资来计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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