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底一次出险,车辆是3年车一直本人驾驶,无违章记录、08年有1次出险是在另外一家保险公司投保的,在现在的保险公司人民财产保险已投保第2年,本次理赔因有人伤,理赔金额约为3-4万左右,这样的话下一年度保险费用的话应该怎么计算?需要按照正常费率?还是需要上浮?上浮的话,需要上浮多少?谢谢!
还有一个问题,对方因需要做二次手术取钢板,并自己做了一次伤残鉴定,事故是对方小腿胫腓骨螺旋性骨折,但伤残鉴定做的是粉碎性骨折,并定了9级伤残,鉴定书上还写了二次手术费用为6000元,保险公司说最多赔3000,现在对方已从法院起诉,如果法院判二次手术费用赔6000的话,保险公司是否全赔?多出的3000需要我自己赔付吗?责任是主次责任。谢谢各位了!
交强险计算次数是按照赔付次数,意思就是你拿到赔款后计算次数。但是商业险是报案次数,不论你是否赔付,只要记录在案都计算次数!除非是客户自己注销掉赔案。
楼主的交强险肯定没优惠了,来年应该是浮动上升至950元。商业险,楼主赔付金额超过保险费的60%,继续在人保续保至少上浮30%!建议更换保险公司,一般换保险公司,如果你们那里保险公司之间的共享平台还未出台,楼主还可享受7.7折--8.55折(大概)的优惠。
如果法院的判决书下来是那么多的话,一般保险公司会依照法院的最终判决执行!但不会像楼主说的那样是6000,而是根据责任二次手术的6000*70%也就是4200!除非6000是真的不合理,否则法院可以强制保险公司执行的。
车险理赔是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到保险公司理赔。理赔工作的基本流程包括: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
车险理赔工作具有显著的特点:被保险人的公众性、损失率高且损失幅度较小、标的流动性大、受制于修理厂的程度较大、道德风险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