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企业与拥有土地的企业合作建房,应纳建安营业税吗

如题所述

如果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5]156号第十七条规定,可以不征营业税。否则需要缴纳营业税。

税函发[1995]156号第十七条:房屋建成后,甲方如果按照按房屋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成的方式参与分配,或提取固定利润则不属营业税所称的投资入股不征营业税的行为,而属于甲方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合营企业的行为,对甲方取得的固定利润或从销售收入按比例提取的收入按转让无形资产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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