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菲定律说,当你越讨厌一个人时,他就会无时无刻不出现在你的面前,而当你想念一个人时,翻遍地球都找不到他
跟他少亲密接触。不仅维护了自己的尊严。而且并不被他人知道。这样是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如果你十分讨厌。你就应该直接去远离他。如果那人要邀请你去做什么事,也不要答应他。以免两个人互相尴尬。尽量不得罪,也不深交。免得伤人伤己。
实对于这些人,在我觉得不应该是冷眼相对,毕竟也许是同事或是同学或者是朋友,上下班上放学他和你打招呼就回个,遇到了看他一眼,微笑一下,这样既不会让他觉得你恶心他,在别人眼力也不会造成什么误会,平时呢就做自己的工作读好自己的书,少看他几眼,俗话说眼不见心不烦,这是一个观点;再一个就是,在我们为人处事的观念里,对于一个不喜欢讨厌自己的人,当你让他对你的看法转变了对你还是朋友相待,那么你就成功了,至少在为人方面成功了,对于自己讨厌的人,要想办法去克服,因为毕竟每天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在我眼里,没有一个人会令我讨厌他,除非是那些自以为是的小人,那样的人在每个人的眼力都是讨厌的,
那你就不必自责咯,就做自己该做的,管他做什么,在这个社会里不是以你个人意愿来行事的,这样你就偏离了你工作的本质,所以无论是学习工作,做人都要坦然面对别人,这样才能赢得你在别人心里的好感,既然别人都可以接受你,那你工作学习的道路上不就多一个成功的机会
墨菲定律说,当你更恨一个人时,他会一直出现在你面前,当你想念一个人时,你在地球上找不到他与他不太亲密的接触。不仅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而且并不被他人知道。这是一种让两个世界都变得最好的方法。如果你讨厌它。你应该马上离开他。如果那个人想邀请你做某事,不要答应他。以免让对方难堪。尽量不要得罪人,也不要结交很深的朋友。以免伤害他人或自己。
其实对这些人来说,我觉得不应该是冷眼相对。毕竟,可能是同事、同学或朋友。他上班或上学时都会向你打招呼。当他遇到他时,他会给他一个眼神和微笑,这不会让他觉得你让他厌恶,也不会引起别人的任何误解。通常,他会自己动手,自己好好读书,少看自己的眼睛,俗话说,眼不见心不烦。这是一个观点。
另一个是,在我们与人打交道的观念中,当你让一个不喜欢恨自己的人改变对你的看法,把你当成朋友,那么你就成功了。至少就人而言,对于那些恨自己的人,你必须想办法战胜他们,因为毕竟每天你都不能抬头看,在我的眼里,除了那些自以为是的恶棍,我不会恨他,他们在每个人的眼里都是被恨的。
那你就不用自责了,只要做你该做的,不管他做什么,在这个社会里,你不按自己的意愿行事,所以偏离了工作的本质。因此,无论是学习还是工作,都要冷静地面对别人,以赢得别人的好感。既然别人能接受你,你的工作和学习就有成功的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