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答一道会计的题,急,谢谢!

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3%,2018年5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项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于2018年9月30日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同时约定,乙公司在2018年5月31日前预先向甲公司支付合同总价的100%,即含税价为565万元。乙公司在2018年5月30日予以支付565万元。甲公司于2018年9月30日向乙公司转让了相应的商品。

要求1、编制甲公司5月30日预收货款的分录

2、编制甲公司9月30日转让商品的分录

1、甲公司5月30日预收货款
借:银行存款 565
贷:预收账款-乙公司 565
2、甲公司9月30日转让商品
借:预收账款-乙公司 565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5
由于题目没有该商品成本, 还得结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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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24
你是不是算错账了?这么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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