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非农村户口,并且在城市有房子,是否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

如题所述

你父母的房子是可以的,但是宅基地却是不能继承的。如果你在那房子里住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你不可以转卖,翻建。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但是,有时候也存在特殊情况,根据“地随房走”在原则,继承人对宅基地上所建造房屋的继承将会导致其对宅基地的继承。宅基地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丧失而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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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04
当然严格来说,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属于小产权,是集体用地,不过现在我国的现状来说,继续使用是没问题的。 你父母的房子是可以的,但是宅基地却是不能继承的。如果你在那房子里住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你不可以转卖,翻建。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但是,有时候也存在特殊情况,根据“地随房走”在原则,继承人对宅基地上所建造房屋的继承将会导致其对宅基地的继承。宅基地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丧失而失去。
第2个回答  2012-03-22
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为建设自住房屋使用的土地。在我国广大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度。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归当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时,我国农村宅基地还有一定的福利性质,农民一般无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基于身份关系,无偿从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作为一种特殊物权。因此,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一般“财产”进行继承。另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紧密相关,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

现实生活中,随着升学、就业、工作调动等原因导致户口迁出的情况非常普遍,相应的,其宅基地使用权资格就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丧失而丧失。再加上今后其父母的土地使用权也因他们的相继去世而丧失。因此,无论是户口迁出者本人还是其父母,都不再是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最终应当将宅基地使用权返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
第3个回答  2010-12-04
严格来说,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属于小产权,是集体用地,不过现在我国的现状来说,继续使用是没问题的。
第4个回答  2020-12-23

城市户口新利好?新规下,父母留在农村的房子可以这样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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