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员工38周岁,于2008年年底入企,2010年9月因突发脑血栓住院,住院期间该职工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未间断,但没有工资。因该员工已2个多月没上班(恢复期间)已经影响了公司的正常工作,所以公司想辞退该员工,问合不合法,合法的话有什么相关支持的法律条款?住院期间的工资应如何结算?辞退后用发别的费用吗?
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