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女朋友是在一个公司上班认识的,刚开始我们都没有注意对方。但后来在工作中渐渐有了好感,我们走在了一起!中途因为工作原因我调到地州半年,中间也有吵过几次架,但都很快好了。因为我们是合同制,我合同到期后就自己出来做点小生意,她还有一年的合同期,就在里边继续上着班,我们那段时间是最快乐的时光!转眼她合同到期了。父母要求她合同到期以后回家去。她走的时候我在机场送她进了安检口。眼泪止不住的在眼里打转转。没有想到这次的分离尽成了永别!回去开始都还一直联系,没有什么。二十几天的时候她给我说了她妈妈听别人(小人)说我家庭条件不好,离她们那里很远,没有稳定收入,而且还住在一起的。用自杀逼她和我分手。我当时就好像晴天霹雳。心都碎了!现在她为了不让她妈受伤。坚持要和我分手。我心里那个难受!曾经想到过要死,我知道那是懦弱的表现。还是放弃了!我就不明白。为什么她妈要这样否定我,还没有见他过我只是听人家说就把我判死刑!我现在每天看见屋里的每样东西都会想起她。为什么?我为她什么都可以做。因为我真的很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