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公公的名字还可不可以加上媳妇的名字

我和老公买了一套房,但是因为这个房是公公单位的货币分房所以就只能在房产证上写公公一个人的名字.但钱是由我和老公出.目前此房已使用5年,无贷款.现在我们想在这个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不知道可不可以,需要怎样的手续?急.

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办理加名。
在法律上来说,“加名”实质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据了解,按照目前法律法规规定,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可以以房地产权赠与、买卖或析产登记三种方式办理。
一是赠与:假设房屋产权人张先生想在自己的房产证上加上儿子的名字,那么他可以选择将房屋的部分产权赠与给儿子。具体应该怎么操作呢?第一步应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国土房管局的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增加儿子为房屋共有人。
二是买卖:想在自己的房地产权证上加上其兄弟的名字应该怎么办?你可以选择将房屋的部分产权卖给自家兄弟。你可以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增加你的兄弟为房屋共有人。
三是析产:以房屋析产登记增加房屋共有权人仅适用于夫妻之间。如果你想在自己的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除了可以选择赠与、买卖方式外,还可以选择房屋析产登记。你需要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夫妻析产公证手续,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市国土房管局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夫妻析产协议书、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再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屋析产登记。这样,你就能增加配偶为房屋共有人。
注意事项:夫妻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税。但需带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这三类证件正本及复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同时产权人要到现场根据产权变更登记处的要求,写同意加名的书面声明,并在声明上签名盖手印。
父母子女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都将被视为份额买卖,要收取相应份额的契税及各项税费。
(参考:百度经验)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0
如果这个房子的产权人是公公一人所有,公公愿意将房产证上面加上媳妇的名字,就可以的。如果是公公婆婆的共同财产,还要取得婆婆的同意,才可以。
1、公公与媳妇之间形成产权变更协议,然后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就可以了。

2、产权变更协议可以是无偿赠与方式,也可以是房屋买卖方式。
3、如果采用无偿赠与的方式,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之前还要先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才可以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第2个回答  2010-11-26
房产证上加名可以办到!有二条路让你先。一:让你公公去给你办个赠与公证,然后去房地局按赠与过会办理!二:直接去房地局过户,让你公公过百分之五十的名子你!然后办出来的证就是共有证!一共是三本产权证!呵呵~~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