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之后档案和保险要怎么处理?

我因个人原因与上家劳动单位解除合同,还未找到新的工作,但是人才交流中心无法给我出具档案接收函,那么我的档案要如何处理?保险是需要转出来来自己续交还是可以找到下一家公司续交?续交的时间限制有吗?超过多长时间就不能办理了?
要是短期之内找不到工作呢?

辞职后马上有新的接收单位,可直接将档案、劳动关系、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全部转移到新的单位。如果没有新的接收单位,建议可先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等能够托管档案的部门。《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部门。按照规定,传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第(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第(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九条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01
保险可以通过人才代缴,不过费用挺高的。
你的档案现在还在自己的手里吗?如果还在的话那么你既然已经跟之前的公司签了劳动合同,所以你的档案理所应当应该由之前的公司帮你办理,即使辞职了你的合同也应该由他们帮你办理,应为公司要给你缴费从你到公司至离开公司这段时间的保管档案的费用,接收函是公司单位给出的,所以人才交流中心肯定不会给你出具的,我的当时就是之前公司给我出的接收函(接收函在在网上就可以找到,然后公司打印出来后盖上章,在拿到人才盖章,就可以办理了)
即使短期之内找不到工作也没有关系,保险暂时不用交,等到找到工作时可以补交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一、辞职之后档案处理方式是可以根据自己找工作情况,可以选择存放人才市场(人才中心)、户籍人事局;或者先找工作,然后把档案存放到新单位。

  二、辞职之后保险处理方式是:

  1,如果要转移回原籍办理的,建议先上当地人社局咨询,可以转移的,那么就办理转接手续。

  2,如果想在当地继续找工作的,那么先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然后拿到新公司开具的签合同证明,到人社局办理社保转移到新公司即可。

  

第3个回答  2010-11-26
你都不需要动。有关部门会为你保管好。你先做要找工作,有新单位为你办理。
第4个回答  2010-11-26
不需要处理。这些都是重要资料,任何部门都不会轻易处理或者转移。等你找到合适的工作再迁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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