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一个月交辞职,老板说必须等他找到新人,但是他一直没有去招人。我能不能一个月之后走?

我09年8月至现在在青岛市的这家私人公司工作,今年9月才给签的合同,并且一直不给我合同。前几天要过来的。现在我不想在这干了,已经交了辞职,但是老板说必须等他找到新人,但是他一直没有去招人,我又急着离开,我能不能一个月后离职。合同上的工资标准是每月1000.应该是基本工资吧,但是我现在实际发到手的工资基本工资加浮动工资,加全勤,加午餐补助,加夜间值班费。全部加起来扣除保险才1000多一点。我能不能以这个理由走?我们没工资条,每个月发工资就是打在每人的工资卡里
有法律支持吗?您能跟我说下那个规定吗

合同上说的应该是基本工资,既然没工资条,你可以去找人事部门的要,不然告他也行。
如果你不想麻烦,那就和老板说清楚。你向老板递交辞呈一般一个月后就可以走,老板不招新人和你交接,那就是他的问题了,如果老板拿合同威胁你,你也可以和他算清楚一个月才一千多的明细账目,不行就找仲裁吧!一般公司怕麻烦会让你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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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16
好像按国家劳动法规定,是辞职信上交一个月后没得到批准也是为正式辞职,如有扣押工资将以3倍形式发给你。
第2个回答  2010-12-17
辞职不需要什么理由,提交辞职申请后一个月可以离职,除非合同上有明文规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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