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农民家里只有一个独子已婚,生一女。父亲一人一个户口本,父亲是户主,非农业。母亲、儿子、儿媳、孙女四人一个户口本,母亲是户主,都是农业。房子是母亲和儿子盖的,房产证写的是父亲。
遇到拆迁,家里可以买两套房子,儿子出钱买拆迁安置房,请问两套房的房产证按规定应该写谁,可不可以写母亲或儿子的名字?在办房产证时能否直接办成儿子的名字?如果母亲或儿子要求转为自己的名字,父亲不同意,是不是可以起诉父亲?能不能起诉要求将母亲或儿子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或其它什么办法严防父亲将房子买掉。主要是父亲欠很多不明债务,不务正业。又骗家里的钱,在外边与别的女人鬼混,
是不是父亲名字在房产证上,但是卖房还得家人同意,还是怕这样不保险。不能有个正常合法的办法防止父亲继续做恶吗?希望帮忙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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