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当事人可以达成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二是通过人民法院由诉讼程序解决。如协议离婚,按有关规定,首先双方应签署离婚协议书,然后双方拿着女方护照、男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原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如因女方在国外,夫妻双方不能同时到场,则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般最好是通过诉讼程序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的方式离婚。因为,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的判决的离婚。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有些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为双方办妥离婚手续。在我国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内结婚后,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外国人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应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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