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劳动仲裁开庭要注意点什么?

之前在某超市上班,后面公司资金流转不过来,很对供应商都没有结款,导致后面超市没有营业了关门了,我们5月6月的工资至今还没有发放,公司也一直没有给我们个说法,就说该走法律途径就走法律途径。8月份的时候,我们一起11个员工申请了劳动仲裁,现在马上开庭了,想请问大家开庭时有什么要注意的吗?

当事人要遵守仲裁秩序,尊重仲裁员,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庭组成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可以申请仲裁庭组成人员回避。当事人应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合理使用自身的权利,做好辩论准备,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开庭前,劳动者需要带上劳动仲裁申请书、所有的证据原件、身份证和开庭通知书。如果劳动者未请律师的话,可以请相关专业人士,根据该案件的具体案情写一份详细的庭审过程。庭审前,依据劳动者一方的证据和用人单位可能提交的证据、用人单位的可能的答辩思路,以及劳动仲裁委审理该类型案件时的思路,写一份详细的庭审过程情况材料,包括所有的庭审程序,劳动者该做什么,劳动者应该说什么,如何回答仲裁员提问,如何举证、质证等。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权利: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的权利;有申诉、申辩、质询、质证的权利;有请求调解、自行和解、要求裁决的权利;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申请人有放弃、变更、撤回仲裁请求的权利;被申请人有承认、反驳申请人仲裁请求、提起反诉的权利。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义务:应当遵守仲裁程序和仲裁庭纪律的义务;应当如实陈述案情、回答仲裁员提问;应当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进行举证;应当尊重对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加人;应当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裁决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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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22
劳动仲裁开庭前,劳动者需要带上劳动仲裁申请书、所有的证据原件、身份证和开庭通知书。如果劳动者未请律师的话,可以请相关专业人士,根据该案件的具体案情写一份详细的庭审过程。庭审前,依据劳动者一方的证据和用人单位可能提交的证据、用人单位的可能的答辩思路,以及劳动仲裁委审理该类型案件时的思路,写一份详细的庭审过程情况材料,包括所有的庭审程序,劳动者该做什么,劳动者应该说什么,如何回答仲裁员提问,如何举证、质证等,总之,庭审的时候,按这样的庭审的材料去读、去做就基本可以了,这样就不需要请律师为出庭(该材料可以打印出来带着去开庭)。《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第三十二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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