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诉讼费谁承担?

如题所述

当事人预交案件受理费确有困难的,可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未预交受理费、上诉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诉处理。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
1、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
2、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
3、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法院按他们的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其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应由该当事人负担;
4、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5、由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6、第一审和第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二审调解结案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第二审法院决定;
7、离婚案件的诉讼费负担,不能简单地按胜诉、败诉确定费用负担,而要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决定负担办法;
8、如原告胜诉,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法院责成被告负责偿付;
9、作为当事人的公民,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减、免交,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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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3-22
具体的费用败诉的一方出。具体费用要看你的具体情况,涉及财产的和非财产的诉讼费是不一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3个回答  2019-04-11
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1.不超过1万元的: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按照1:1,按照2%交纳。
2.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按照2;2.5%交纳。
拓展资料:
打官司的注意事项:
1.您应当确定您所涉及的纠纷是否是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不要以为任何争议法院都会受理。比如您的纠纷依法应当先经行政复议,而您未经过行政复议的程序,法院是不受理的。
2.您应当确定被告是谁。如果没有准确地确定被告,很可能法院会不受理您的诉讼;即使法院受理了案件,也会因此驳回起诉。
另一方面,处理一项纠纷可能有多种诉讼方式,也可能有多个被告可供选择,如何正确地选择被告往往涉及到具体案情以及诉讼策略的制定,这是一个诉讼技巧。
3.您应当有比较充分的证据。法院审理案件,是以事实为依据,而认定事实的主要依据就是证据。在一般的诉讼中,原则上是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所以作为原告,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在没有收集到基本的证据时提起诉讼往往是不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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