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2019-04-11
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1.不超过1万元的: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按照1:1,按照2%交纳。
2.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按照2;2.5%交纳。
拓展资料:
打官司的注意事项:
1.您应当确定您所涉及的纠纷是否是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不要以为任何争议法院都会受理。比如您的纠纷依法应当先经行政复议,而您未经过行政复议的程序,法院是不受理的。
2.您应当确定被告是谁。如果没有准确地确定被告,很可能法院会不受理您的诉讼;即使法院受理了案件,也会因此驳回起诉。
另一方面,处理一项纠纷可能有多种诉讼方式,也可能有多个被告可供选择,如何正确地选择被告往往涉及到具体案情以及诉讼策略的制定,这是一个诉讼技巧。
3.您应当有比较充分的证据。法院审理案件,是以事实为依据,而认定事实的主要依据就是证据。在一般的诉讼中,原则上是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所以作为原告,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在没有收集到基本的证据时提起诉讼往往是不明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