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2016年10月19日,北京市丰台工商局通过其官方微博公布“匀加速”涉嫌传销和集资诈骗。对在调查中发现的广告违法行为,已经行政处罚30万元。
2017年,“匀加速”因涉嫌传销就被湖北嘉鱼、河南鄢陵两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据媒体报道,“匀加速”传销案涉案金额高达130亿元,涉及2000万人。“匀加速”因涉嫌传销被查处后,在同年的9月28日更名为联合体商城,甚至打着分享经济的旗号,涉嫌继续进行传销活动。
2017年9月4日,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公告明确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扩展资料
识别传销,需要看三个特征:
1、入门费
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
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匀加速
是传销。
2016年10月19日,北京市丰台县工商局通过官方微博宣布,“均匀加速”涉嫌金字塔计划和集资欺诈。对调查中发现的广告违法行为,处以行政罚款三十万元。
“匀加速”是北京云申加速技术有限公司倡导的国资委,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保部,住房部创建的大型购物中心。 ,农业,商业,民政,国家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能源中心和国家粮食局等有关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
提倡“先投入1000元成为会员,在商城平台上兑换积分,在60-79天后,所有积分将免费退还,一年内将有大约6个周期的退还,年收益约为500%。”
扩展资料:
2017年,中央电视台发布了350个基金传销组织的名单,所有这些组织都在名单中得到了加速。
传销行为:
1、组织者或运营者要求开发人员通过开发人员加入其他人员,并根据直接或间接滚动开发人员的人数(包括物质报酬和其他经济利益)计算并支付开发人员,下同),寻求非法利益。
2、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开发人员,要求开发人员以订购商品等方式变相缴纳费用或费用,以获得参加或发展其他人员的资格。非法利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匀加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禁止传销条例
是传销。
2016年10月19日,北京市丰台工商局通过其官方微博公布“匀加速”涉嫌传销和集资诈骗。对在调查中发现的广告违法行为,已经行政处罚30万元。
“匀加速”是北京匀加速科技有限公司创建的商城,鼓吹有国资委、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环保部、住建部、农业部、商务部、民政部、国家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能源中心、国家粮食局等相关部门大力支持。
鼓吹“先投资1000元才能成为会员,兑换成积分在商城平台消费,过一个周期60-79天,返还全部积分就变成免费了,1年内有6次左右的周期返还,年息500%左右的收益”。
扩展资料:
2017年央视公布350个资金传销组织名单,匀加速在名单中。
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匀加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禁止传销条例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匀加速”涉嫌骗局。
“匀加速”是北京匀加速科技有限公司创建的商城,鼓吹有国资委、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环保部、住建部、农业部、商务部、民政部、国家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能源中心、国家粮食局等相关部门大力支持。鼓吹“先投资1000元才能成为会员,兑换成积分在商城平台消费,过一个周期60-79天,返还全部积分就变成免费了,1年内有6次左右的周期返还,年息500%左右的收益”。
据人民网、搜狐网等媒体报道,“匀加速”宣传的多为假造,甚至伪造政府文件,多次被有关机关查处。很多会员的积分没有了出口,只是虚拟的积分而已,什么都做不了,血本无归。
参考资料:
1、“匀加速”伪造政府文件
2、邯郸查处“匀加速”非法集资
3、北京工商局列为经营异常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匀加速”是北京匀加速科技有限公司创建的商城,据媒体报道,“匀加速”宣传的多为假造,甚至伪造政府文件,多次被有关机关查处,并且有涉嫌传销,但是这一组织尚未被官方认定为传销组织。
但是,传销指的是以发展人员为目的,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就是传销。
若大家发现或认为符合上述条件,可以积极向警方举报,共同打击传销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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